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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博【行业观察】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难点与对策思路

发布时间: 2023-10-23 次浏览

  天博【行业观察】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难点与对策思路农村地区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是优化农村金融供给模式,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在大型金融科技平台公司和传统金融机构的竞争与合作中获得了迅速发展,但目前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存在发展不平衡、供求不匹配和风险防控不足等问题。基于此背景天博集团公司,本文通过分析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模式和现状,总结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的难点与问题,提出进一步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建议。

  近年来,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使得农村网络基础设施不断优化,智能化、数字化的乡村建设趋势越来越明显,也为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带来了发展机遇。长期以来天博集团公司,我国的农村人口一直占比较高,但农村客户一直是容易被传统金融忽略的边缘群体;传统金融机构以抵质押物作为决策的主要因素,而农民合格的抵质押品又比较匮乏;与此同时,由于农村地区熟人关系社会特点明显,非正规金融借贷现象十分普遍;传统金融机构和农村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农民群体信用意识差、金融知识和金融素养缺乏等诸多问题导致农村地区金融交易成本较高,农村金融服务获得性降低。2022年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指出,要加快补齐县域、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金融服务短板,有序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数字普惠金融被寄予厚望。数字普惠金融是互联网与普惠金融融合的产物,其门槛低、成本低、覆盖广的优势可以提高农村群体的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同时也能进一步推动乡村治理建设。目前我国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提升,配套服务设施、数字场景建设和风险防控机制等短板需要不断完善。

  全国发展现状。一是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快速发展,数字化水平日益提升。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0年间,我国县域数字普惠金融在服务广度、深度和质量三方面均呈现大幅增长;各地区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在2011年至2018年间实现了指数级增长,平均每年增长36.4%,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加快普及和广泛覆盖,以及农村金融机构井喷式的发展和互联网金融公司的不断壮大,使农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在不断提高。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普惠金融指标分析报告(2021年)》显示,截至2021年,我国的乡镇银行机构覆盖率达 98.17%,较2018年增长了1.87%;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达到99.2%,全国乡镇保险服务覆盖率超90%,助农取款服务点约81万个,农村地区累计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48.7亿元,普惠小微余额达19.23万亿元,农户生产经营6.84万亿元;可以看到,农村地区累计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农村地区发卡量、农村地区信用卡持有量、平均每万人拥有联网机具、农村地区网上移动支付笔数、农户信用比例和支付服务村级行政区覆盖率等各项普惠金融指标均呈现逐年增长态势(表1)。农户、农业保险、惠农理财和移动支付等金融服务在线上线下加快融合发展,让农民享受到更多样、更便捷、更高效的基础金融服务。

天博【行业观察】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难点与对策思路(图1)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官网、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

  二是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存在地区差异化。我国不同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层次不齐,发展状况复杂多样,这也导致了不同地区的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存在差异。根据《中国县域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指数研究报告2022》显示,“区域间县域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仍然存在不平衡问题,中部地区发展速度最高,而西部和东北地区两者与东中部的差距进一步扩大。”其中,以县域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指数中位数得分来衡量的线年东部地区总指数得分中位数是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1.35和1.31倍。

  赤峰市发展现状。赤峰市作为内蒙古第一人口大市,截至2021年末,全市常住人口401.9万人,城镇化率仅为53.7%,乡村人口高达186.1万人,农村资源丰富,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潜力较大,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和数字乡村建设的提速发展为深化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提供了重要机遇。

  一是数字科技不断推动传统金融服务数字化。随着数字技术的持续创新和广泛应用,传统金融机构也在不断探索将互联网、移动通信、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数字科技深入融合到金融应用场景。赤峰市各类金融机构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采集辖内农户和普惠小微经营主体的信息数据进行数字化建档评级,将客户信息录入后台系统后,运用大数据和云计算进行部分评估,再结合线下信用评级结果进行授信。根据赤峰市各类金融机构近年来乡村数字普惠金融业务发展状况,总结了四大类基础农村普惠小微信贷产品(表2)。数字普惠信贷产品主要目标客户一般是农户、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等用信频繁、用信额度小的市场主体,多数产品具有“一次授信、随借随还、线上审批”等特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城市商业银行等中小银行也再不断改进网银、手机银行等终端的信贷全流程线上操作功能,不断减少机构自身以及客户的时间成本和人工成本,更好满足农村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天博【行业观察】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难点与对策思路(图2)

  二是农村数字普惠金融覆盖广度不断提升。近年来,赤峰市普惠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持续拓展,统计显示,截至2021年末,赤峰市平均每万人拥有ATM机具5.97万台,平均每万人拥有联网机具81.61万台;赤峰市人均拥有银行账户5.12个,较2016年增长42.62%,年均增幅8.52%;人均持有5.59张,较2016年增长59.26%,人均持有信用卡0.4张,是2016年的2.86倍;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人均拥有量达5.7户,其中85.4%的成年人拥有活跃使用账户,农村地区也达到82.3%;人均非现金支付笔数155.57笔,同比增长13.55%;人均移动支付笔数66.2笔,同比增长20.74%;人均网上支付笔数18.52笔,同比增长5.29%。信贷使用情况方面,截至2021年末,赤峰市普惠小微余额343.68亿元,同比增长19.22%,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达60494户;赤峰市成年人在银行有的比例为29.17%,农村地区比例达25.18%;赤峰市在银行以外的机构、平台获得的人数占比为12.67%、农村地区为10.43%,获得性较以前年度整体呈增长态势。从数据可以看出,农村地区手机银行开通和银行电子终端等数字普惠金融设备覆盖率在不断提升、银行结算账户和人均拥有量也显著增长,农村地区电子支付使用普及率持续提升,数字普惠金融的使用性和可得性均在不断提高。

  当前,我国农村地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按照经营业态和参与主体来划分,可大致分为三大模式。

  以传统金融机构为主的数字信贷服务模式。传统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云平台等数字科技手段动态批量采集客户信息数据,向农村客户提供支付、查询、信贷等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借助社交场景和线上服务平台,自动为客户匹配信用或其他金融服务,如建设银行推出的“裕农通”、农业银行推出“惠农e通”、兴业银行的“银银平台”等。

  以产业链、供应链为载体的数字普惠金融服务模式。现在农业供应链服务商已有一套较为完整的供应链,并且沉淀了大量的交易信息和用户信息。农业供应链服务商引入数字化金融与已有资源结合,构建全产业链条的交易信用信息数据库,促进农业交易,解决农户在农业生产和销售方面的部分问题,同时解决了金融供求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防范控制金融风险等问题,为农村小微企业和农民提供销售渠道、资金支持等专业且便利的普惠金融服务。另外,由政府建设的农产品电商平台,如四川白酒交易中心、南方小麦交易市场等也是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重要参与者。

  以金融科技平台企业为主的互联网电商模式。近年来,大型金融科技平台公司利用自身海量的用户和融合深度等优势,持续不断开发创新农村电子商务业务,一些电商平台建立线下农村服务店、以互联网电商的模式宣介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地提供金融服务、推动对农村客户的数字信用评级和数字授信,为农民提供移动支付、线上、线上保险和线上理财等方便快捷的个性化服务。2021年全国农产品网络销售总额超过7000万元,同比增长达29.2%;金融科技平台以电商模式为基础,满足农村地区网上购物、线上支付、消费贷、农业贷等多种应用场景需求,推动农村消费性金融和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

  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介质载体建设不足。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是发展农村地区数字普惠金融的基本工具,虽然近年来农村地区的这些基础设施建设已经有了显著改善,但仍有部分偏远地区未能实现完全覆盖,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2年6月,我国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达58.8%。一些偏远农村地区存在网络信号差、智能手机使用率低等问题,即使金融机构能提供优越的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这些地区的农户也无法享受到数字普惠金融的福利。另外,尽管政府部门已建设了信息化平台,但各单位、各部门在数据共享之间仍存在信息壁垒,数据缺乏整合和流动,导致农村大数据建设滞后。最后,由于农村地区居民受教育程度整体偏低,接受外界新生事物的能力也相对欠缺,广大农户的金融意识、信用意识比较薄弱,加之农村地区现有的金融宣传教育形式化、碎片化现象比较普遍,导致农民金融知识的匮乏和对数字金融等新生事物天然的排斥。以上介质或载体发展的不足都是制约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

  农村市场风险较高导致农村数字普惠金融资源供给和创新不足。信息不对称和较难控制的信贷风险是银行类机构不愿提供信贷资源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1)》发布的数据,截至2021年二季度,金融机构风险等级评估中,评级为8-D级的高风险金融机构有422家,占全部参评机构的9.59%,主要为县域农村地区的中小金融机构。从资产质量来看,同期全国商业银行不良余额27908亿元,其中农村商业银行不良余额7233亿元,占全部商业银行不良的26%;城市商业银行不良余额4048亿元,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规模是城市商业银行的1.79倍。金融供给侧主体对农民提供数字普惠金融的积极性不高,导致金融产品缺乏针对性的创新,金融服务不到位。

  数字金融监管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有待完善。截至2022年二季度末,全国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共收录11.4亿自然人和9689万户主体信息。目前,农村居民信用信息档案的建立规模为城镇居民的四分之一,部分农户征信记录不完善甚至空白,导致这部分农户无法享受线上金融服务,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滞后现象仍有待改善。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风险要远高于城市地区,农民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有限可能导致风险进一步放大,一些数字金融机构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形成了科技金融特有的参与金融方式,这也容易引发新的特殊风险;此外,金融机构对农民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不健全,数字普惠金融吸引参与机构较多,各机构间的合作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复杂,部分参与机构在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等方面的技术还不够成熟,难以保证农户个人隐私数据不被泄露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现象;这些问题都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

  加快推进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填补农村普惠金融“数字鸿沟”。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基础电信企业,应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完善农村偏远地区的光纤宽带建设和网络覆盖,做好农村地区5G网络建设规划并尽快启动,确保农村地区可以享受高质量网络服务。同时,还要针对性地建设农村金融人才队伍,吸纳信息技术等多学科或专业的从业人员,培养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专业人才,引导农民使用互联网数字平台的金融服务来发展生产、扩大经营规模。持续鼓励金融机构建立更多的助农数字金融服务站,扩大数字普惠金融的覆盖面。

  完善农村地区的征信体系和数据共享机制建设。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应持续加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力度,持续开展信用村天博集团公司、信用户创建活动,强化基础信用数据挖掘,完善农民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建立有特色农户征信体系,提升农村征信体系的可靠性。监管部门应牵头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引入各类金融机构和互联网第三方机构,实现多层次信息共享。地方政府数据管理部门可联合企业、农户和金融机构等多部门建立地方特色经济信息数据库,将数据采集渠道多元化,打破“数据孤岛”,推动政务信息和金融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内外部信息数据交互共享。

  加强农村数字金融知识普及和教育,提升农体的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数字普惠金融在农村地区的发展效果最终取决于农民的接受及使用情况,而农村居民文化程度偏低、金融认知和互联网知识匮乏的现象较为普遍。政府部门应建立农民数字金融体验平台,让农民有机会了解金融工具和金融知识,提升金融素养。金融机构和互联网第三方平台等部门也应该加强线上线下的宣传普及工作,成立专业讲师团定期深入农户开展普惠金融知识和操作技术的培训,推动“互联网+金融”的专题教育,充分利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各种宣传手段,调动农民了解数字普惠金融的积极性。此外,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要主动与教育部门展开合作,加强对农村留守人员的金融知识普及和金融安全教育,不断丰富农民的金融知识储备、强化农民的信用观念和风险防范意识。

  强化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监管,健全信息保护和风险防范机制。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监管框架和法律框架的建设,需兼顾金融公平、开放创新、数据安全和防范化解风险等多个方面。地方金融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机构应协同共建农村数字普惠监管体系,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化信息技术,加强对资金流和异常信息的监控、强化风险研判能力,建立数字化风险预警及防控体系。政府立法部门要加快完善数字普惠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互联网平台特点,制定专门的个人网络信息保;规范金融机构和平台获取个人信息的途径和方式,同时强化多部门数据共享的规范与管理以及数据分级分类保护体制,对数字惠普金融相关人员的职业培训要常态化,严防信息盗用和数据泄露等事件发生,确保农民在获得数字普惠金融的福利下个人信息安全和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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