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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博金融衍生产品的含义

发布时间: 2023-08-12 次浏览

  天博金融衍生产品的含义金融衍生产品的含义,期货是金融衍生产品的一种形式。如果你从事过期货交易或了解了期货交易,那么对这个问题就更容易理解了。我的理解是:金融衍生品的关键在“衍生品”的意思上,是“类金融”的意思,类似金融,但本身不是金融,而是“由金融所衍生出来的产品”,是合同。金融衍生品是指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和期权。金融衍生品还包括具

  期货是金融衍生产品的一种形式。如果你从事过期货交易或了解了期货交易,那么对这个问题就更容易理解了。我的理解是:金融衍生品的关键在“衍生品”的意思上,是“类金融”的意思,类似金融,但本身不是金融,而是“由金融所衍生出来的产品”,是合同。

  金融衍生品是指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和期权。金融衍生品还包括具有远期、期货、掉期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混合金融工具。

  金融衍生产品通常是指从原生资产派生出来的金融工具。金融衍生产品的共同特征是保证金交易,即只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就可以进行全额交易,不需实际上的本金转移,合约的了结一般也采用现金差价结算的方式进行,只有在到期日以实物交割方式履

  零和博弈即合约交易的双方盈亏完全负相关,并且净损益为零,因此称零和。金融衍生工具是交易双方通过对利率、汇率、股价等因素变动的趋势的预测,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按一定的条件进行交易或选择是否交易的合约。无论是哪一种金融衍生工具,都会影响交易者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或未来某时间上的现金流,跨期交易的特点十分突出。

  金融衍生品又称金融衍生工具,是从原生性金融工具(股票、债券、存单、货币等)派生出来的金融工具,其价值依赖于基础标的资产。

  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后果取决于交易者对基础工具未来价格的预测和判断的准确程度。基础工具价格的变幻莫测决定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盈亏的不稳定性。衍生产品的交易采用保证金制度.即交易所需的最低资金只需满足基础资产价值的某个百分比。保证金可以分为初始保证金,维持保证金,并且在交易所交易时采取盯市制度,如果交易过程中的保证金比例低于维持保证金比例,那么将收到追加保证金通知,如果投资者没有及时追加保证金,其将被强行平仓。可见,衍生品交易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

  衍生金融工具是相对与原生金融工具而言的,他主要是在金融市场上一系列自身的价值依赖于标的资产价格变动的合约的总称。这里的标的资产可以是商品,如石油、小麦、玉米、咖啡,也可以是金融资产,比如股票、债券等等。 基本的衍生金融工具主要有

  金融衍生产品合约交易的对象是对基础金融工具在未来各种条件下处置的权利和义务,构成所谓“产品”,表现出一定的虚拟性。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通常有套期保值、投机、套利和资产负债管理等四大目的。其交易的主要目的并不在于所涉及的基础金融商品所有权的转移,而在于转移与该金融商品相关的价值变化的风险或通过风险投资获取经济利益。

  金融衍生产品:就是从股票,债券等基本金融产品的创造出新的金融产品,新的金融产品的价值是依附在基本金融产品之上的。 杠杆:说白了,就是以小搏大。比如:你有100元,却可以从事200元的交易。这个就是杠杆的作用。在这个例子中,使用的杠杆率

  金融衍生产品的作用有规避风险,价格发现,是对冲资产风险的好方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不当将导致巨大的风险,有的甚至是灾难性的,国外的有巴林银行事件,宝洁事件,国内的有国储铜事件天博集团公司,中航油事件。

  金融衍生品的作用如下: 1、金融衍生品的功能主要包括规避风险、发现价格、套期保值、提高金融创新能力等。 2、能够帮助金融机构管理者更好地进行风险控制。 3、金融衍生品在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国家总体的金融风险、吸纳社会闲置资金、有效地增

  1865年,芝加哥谷物交易所推出了一种被称为“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协议,取代1851年以来沿用的远期合同,成为人类历史上最早开发出来的金融衍生品。期货市场早期的参与者,主要是以对冲远期风险为目的的套期保值者。事实上,以期货天博集团公司、期权、远期、互换等为代表的金融衍生品,已经成为了能够有效管理和降低市场参与者风险的工具。

  在金融衍生品150年的发展历程中,美国一直是“领头羊”,在这里有最广泛的市场和最尖端的技术。我国的金融业正处在蓬勃发展期,而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速度则明显滞后,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金融衍生产品本身、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行业自律和规范。目前国内的金融衍生品产品种类虽然正在逐步增加,但是和欧美以及香港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相比还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成熟的金融市场体系中,衍生品的种类和数量往往应该远超过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而我国在这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仅品种较少,而且产品同质化比较严重,这样就更*了产品应用领域的拓展。而金融衍生品的本质是为了分散风险,为投资者服务,由此可见,只有对金融衍生品不断地的深入研究与创新拓展,才能逐步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我国对金融衍生品的法律监管相对滞后,相关法律体系尚待完善,其中一方面原因是由于缺乏行业发展经验和不了解产品之间的内在联动性的原因。而这也正是中国金融衍生品研究院(以下简称“中金院”)研究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中金院结合当前国情与发达国家成功经验,以自身坚实的研究基础为依托,形成专业性的、具备参考价值和实践意义的行业报告,进而履行中金院专业引导和策略建议的社会责任。

  2000年12月和2007年9月,我国分别成立了中国期货业协会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两者的性质都属于金融衍生品市场中的行业自律组织,而由于管理体制上的原因,监管难度很大,监管效果难以得到有效的发挥。另一方面,目前我国金融衍生品参与者主要是个人和机构,而他们的素质普遍不高,缺乏行业相关知识,容易盲目投资,个别机构在金钱的*下,甚至没有最基本的职业操守,致使“黑庄”滋生,使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的同时,更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在美国的监管机构中,政府监管机构有联邦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以及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此外美国衍生品市场还有全国期货业协会(NFA)这样的自律监管组织。根据美国等发达国家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经验,在发展初期,建立行业自律体系和规范行业行为准则尤为重要。金融衍生品市场有着自身的运行规律,我国在建设金融期货市场过程中,需要认真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经验,但不能盲目全盘照搬,要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加以改造、完善后吸收利用。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逐步完善制定行业的培训教育计划、对机构和广大投资者进行专业教育以及对市场参与者的职业水平考核等措施。而这,也正是我们不懈努力之方向。

  金融衍生产品的作用有规避风险,价格发现,它是对冲资产风险的好方法。但是,任何事情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风险规避了一定是有人去承担了,衍生产品的高杠杆性就是将巨大的风险转移给了愿意承担的人手中。交易者可以分为三类:对冲者(hedger)、投机者(speculator)以及套利者(arbitrageur)。对冲者采用衍生产品合约来减少自身面临的由于市场变化而产生的风险。投机者利用这些产品对今后市场变量的走向下赌注。套利者采用两个或更多相互抵消的交易来锁定盈利。这三类交易者共同维护了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上述功能的发挥。

  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不当将导致巨大的风险,有的甚至是灾难性的,国外的有巴林银行事件,宝洁事件,LTCM事件,信孚银行,国内的有国储铜事件,中航油事件。

  期权主要可分为买方期圈和卖方期权,标的资产可以是众多的金融产品中的任何一种,如普通股票、股价指数、期货合约、债券、外汇等等。通常,把标的资产为股票的期权称为股票期权天博集团公司,如此类推。所以,期权有股票期权、股票指数期权、外汇期权、利率期权、期货期权等。

  金融衍生产品是指其价值依赖于基础资产价值变动的合约。这种合约可以是标准化的,也可以是非标准化的。 是指以货币、债券、股票等传统金融产品为基础,以杠杆性的信用交易为特征的金融产品。

  即合约交易的双方(在标准化合约中由于可以交易是不确定的)盈亏完全负相关,并且净损益为零,因此称零和。

  金融衍生工具是交易双方通过对利率、汇率、股价等因素变动的趋势的预测,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按一定的条件进行交易或选择是否交易的合约。无论是哪一种金融衍生工具,都会影响交易者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或未来某时间上的现金流,跨期交易的特点十分突出。这就要求交易的双方对利率、汇率、股价等价格因素的未来变动趋势作出判断,而判断的准确与否直接决定了交易者的交易盈亏。

  这里指金融衍生工具的价值与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紧密联系,规则变动。通常,金融衍生工具与基础变量相联系的支付特征有衍生工具合约所规定,其联动关系既可以是简单的线性关系,也可以表达为非线性函数或者分段函数。

  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后果取决于交易者对基础工具未来价格的预测和判断的准确程度。基础工具价格的变幻莫测决定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盈亏的不稳定性,这是金融衍生工具具有高风险的重要诱因。

  衍生产品的交易采用保证金(margin)制度.即交易所需的最低资金只需满足基础资产价值的某个百分比.保证金可以分为初始保证金(initial margin),维持保证金(maintains margin),并且在交易所交易时采取盯市(marking to market)制度,如果交易过程中的保证金比例低于维持保证金比例,那么将收到追加保证金通知(margin call),如果投资者没有及时追加保证金,其将被强行平仓.可见,衍生品交易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

  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是对基础工具在未来某种条件下的权利和义务的处理,从法律上理解是合同,是一种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社会信用基础上的经济合同关系。

  金融衍生产品合约交易的对象是对基础金融工具在未来各种条件下处置的权利和义务,如期权的买权或卖权、互换的债务交换义务等,构成所谓“产品”,表现出一定的虚拟性。

  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通常有套期保值、投机、套利和资产负债管理等四大目的。其交易的主要目的并不在于所涉及的基础金融商品所有权的转移,而在于转移与该金融商品相关的价值变化的风险或通过风险投资获取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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