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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博集团公司【章节要点】中级会计实务 第八章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一)

发布时间: 2023-11-01 次浏览

  天博集团公司【章节要点】中级会计实务 第八章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一)比如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相关定义、金融资产转移的相关内容等,但同时也增加部分内容,如预期信用损失法的表述、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此外,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利息收入”科目变为“投资收益”科目,这点需要考生必须牢牢记住。整体来说,本章的难度略有降低,但是重点还是围绕着三分类下金融资产的相关确认和计量。

  学习本章时,需要考生花费一定的功夫,以三分类下的金融资产为线索,从金融资产的取得、持有期间和处置的相关会计处理入手,明白原理,采取学练结合的方式,逐个击破。

  企业的主要金融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垫款、债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衍生金融资产等。

  企业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企业如何管理其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企业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天博集团公司

  (1)企业应当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而不必按照单个金融资产逐项确定业务模式。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应当反映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层次。有些情况下,企业可能将金融资产组合分拆为更小的组合,以合理反映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层次。如企业购买一个抵押组合,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管理该组合中的一部分,以出售为目标管理该组合中的其他。

  (2)一个企业可能会采用多个业务模式管理其金融资产。例如,企业持有一组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投资组合,同时还持有另一组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投资组合。

  (3)企业应当以企业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其中天博集团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一一关联方披露》中定义的关键管理人员。

  (4)企业的业务模式并非企业自愿指定,通常可以从企业为实现其设定目标而开展的特定活动中得以反映。

  (5)企业不得以按照合理预期不会发生的情形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如对于某金融资产组合,如果企业预期仅会在压力情形下将其出售,且企业合理预期该压力情形不会发生,则该压力情形不得影响企业对该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的评估。

  在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下,企业管理金融资产旨在通过在金融资产存续期内收取合同付款来取得现金流量,而不是通过持有并出售金融资产产生整体回报。

  在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的业务模式下,企业的关键管理人员认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对于实现其管理目标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

  如果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不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也不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则该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其他业务模式。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是指金融工具合同约定的、反映相关金融资产经济特征的现金流量属性。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是指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支付的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以下简称“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如果金融资产合同中包含与基本借贷安排无关的合同现金流量风险敞口或波动敞口(例如权益价格或商品价格变动敞口)的条款,则此类合同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天博集团公司

  货币时间价值是利息要素中仅因为时间流逝而提供对价的部分,不包括为所持有金融资产的其他风险或成本提供的对价,但货币时间价值要素有时可能存在修正。在货币时间价值要素存在修正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对相关修正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支付的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支付的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

  企业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此外,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企业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权益工具投资一般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因此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但在初始确认时,企业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按照规定确认股利收入。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企业持有该金融资产或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1)取得相关金融资产或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或回购。例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或者发行人根据债务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划在近期回购的、有公开市场报价的债务工具。

  (2)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组合中有某个组成项目持有的期限稍长也不受影响。其中,“金融工具组合”指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负债组合。

  (3)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如未作为套期工具的利率互换或外汇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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